通知: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一,根据《鹤壁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自明天(12月11日)起开始对文明养犬进行集中治理,公安、城管等将对遛狗不牵绳、随地拉粪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处理。二,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常态化开展无证犬、流浪犬、违章犬抓捕行动。捕捉对象:包括饲养禁养犬(如《河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犬只名录》中的烈性犬、大型犬)、无证养犬的违法饲养犬只,以及流浪犬、无主犬等。请各村社区特别是城市社区将此内容积极宣传转发至每个小区业主群里,并将截图发此群2025年12月10日




